院长岗位职责
主持艺术与传媒学院全面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教学科研工作。负责全院专业建设、科研相关工作。
2.师资建设工作。负责全院人才引进、师资培养等工作。
3.财务工作。负责全院公务经费、业务经费初审工作。
4.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书记岗位职责
主持艺术与传媒学院党建工作、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分管宣传工作。负责全院宣传、平台媒体等相关工作。
2.招生就业工作。负责全院学生招生宣传、就业管理等工作。
3.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全院师生安全稳定相关工作。
4.群团工作。负责全院党建、共青团、工会、学生会等工作。
5.办公室工作。负责院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院长岗位职责
协助院长做好全院行政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教学运行。负责全院的课程教学任务的制定及运行。
2.实践教学。负责全院实习基地建设、维护工作,实践类教学的安排及运行。
3.学科竞赛。负责全院学科竞赛工作,根据学校政策及时制定、调整相关政策。
4.课程建设。负责全院的课程建设工作,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课程建设方案,全面提升课程质量。
5.教学研究与改革。负责全院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
6.教学质量评价。负责全院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7.师资队伍建设。协助做好教师队伍的管理与建设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