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工作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志愿者主要任务
1.维护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秩序;
2.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进行口头劝导教育;
3.对经教育不听从指挥的行人、非机动车请执勤民警依法处理;
4.劝导、教育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5.在无信号灯路口,遇有老人、残疾人以及儿童横过马路时,可拦停机动车,引导行人横过马路;如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引导其在绿灯亮时快速通过;
6.向过往的行人、非机动车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
7.对“遛狗不牵绳”“乱丢乱扔”等“十小”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二、几类主要情况处理措施
1.行人、非机动车横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的,志愿者应吹哨提醒其注意,并劝导其在人行道内通过,非机动车骑车人在横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
2.行人、非机动车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不遵守信号规定(红灯停、绿灯行),志愿者应吹哨子提醒其注意,并打手势要求其等行人绿灯亮时方可通行;
3.机动车临近,行人、非机动车有抢行横过马路的,志愿者发现后要立即吹哨并打手势,提醒其注意安全,等机动车通过后方可通行;
4.行人翻越交通护栏或绿化带横过马路的,若行人还没有翻越的,志愿者要立即吹哨子,打手势制止其行为;若行人已经翻越,志愿者要立即吹哨子,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行人,并要求行人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5.行人在机动车道内招呼出租车的,志愿者要立即吹哨子提醒其注意,并要求其在人行道或出租车临时停靠点招呼出租车;
6.行人、非机动车应当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内通行,如发现其在机动车道内通行的,志愿者要立即吹哨子,并挥动旗帜指示其要在人行道、非机动车内通行;
7.非机动车不准逆向行驶,如发现,志愿者要立即吹哨子提醒其注意,并指出其交通违法情况要求其在最近的人行横道线通过马路,在对向非机动车道内通行;
8.志愿者发现骑自行车双手离把、骑非机动车攀附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要立即吹哨子提醒其注意安全,纠正其不安全交通行为。并劝导自行车推行横过斑马线;
9.对于不听从劝导的行人、非机动车骑车人,志愿者应该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按规定通行,如还不听从劝导的,志愿者可请附近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10.机动车在右转弯遇有行人在人行道横过马路时,志愿者要吹哨子拦停机动车辆,提醒驾驶员要礼让行人,待行人通过后,指示机动车通行。
三、工作要求
1.志愿者要着装整洁、得体、大方,统一着志愿者马甲,佩戴志愿者帽子、袖标以及小旗帜、口哨等,不可穿着过分前卫的时装或过分夸张的发型、首饰;
2.志愿者要服从执勤辖区警务平台大队(含襄州交警大队、鱼梁洲交警大队)培训指导、勤务安排、检查考核;
3.志愿者执勤时,要保持良好的形象,不可随意倚靠或坐卧,不可互相嬉笑打骂、交头接耳、玩手机,严禁止岗迟到、早退、态度生硬以及消极怠岗;
4.志愿者在劝导行人或非机动车骑车人时,要注意文明用语和服务态度,做到有理有节、文明执勤;
5.志愿者在维护交通秩序时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或特殊情况时,要及时通知附近执勤民警,请求协助;
6.志愿者执勤中既要大胆管理,积极管理,又要增强防范意识,注意保护自己和同行志愿者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