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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科研工作考核方案

2020-06-05 发表者: 点击:[]

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科研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其量化记分标准对教学单位科研工作业绩记分。科研工作业绩得分与基础目标绩效分配挂钩,纳入年终考核方案。

一、考核主要指标及细则

业绩

指标

评分细则

科研平台与团队建设

(1)以学校名义参与省部级科研平台的分别计200分,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中明确标注KY.COM为共建单位为准。

(2)新增市厅级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每个计20分,市厅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计20分。

(3)科研团队(科研平台)在科技处组织的绩效考核中不合格扣10分。

科研项目与成果

一、科研项目类

(1)组织申报科研项目且通过学校审核上报上级项目主管部门的,按如下标准计分:国家级项目每项计5分,省部级项目每项计3分,市厅级项目每项计1分;获得校外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平台设立的开放基金项目,每项项目计2分。相同文本多次申报不同层次的项目,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计分。

(2)经学校审核上报并获批的项目,按如下标准计分:每获批1项国家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分别计180分、150分;部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性项目)分别计90分、75分;省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性项目)分别计60分、50分;市厅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指导性项目分别计20分、15分、10分;国家、省、市科协项目分别计40分、20分、10分;每获批1项省产学研后补助项目计50分,每获批1项襄阳市产学研后补助项目计20分,襄阳市级政校企联合基金项目每项20分。

(3)经学校验收上报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并结项的项目,按如下标准计分:国家级项目结题的每项计150分,省级重点项目结题每项计60分,省级一般项目结题的每项计50分;市厅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分别计20分、15分;横向项目结题每项计10分。

(4) 到账科研经费情况

以我校名义主持的纵向科研项目,年度到账经费按每千元计2分;横向科研项目按年度到账经费每千元计0.5分;

二、知识产权类

(5) )获取专利授权的,按如下标准计分: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软著分别计100分、10分、 2.5分、2.5分,

三、科研成果类

(6) 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的论文,普刊论文每篇计2.5分,中文核心每篇计30分,国内权威期刊40分/篇,国际权威期刊120分/篇。

(8)学术专著: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计100分/部省级出版社计50分/部。与其他单位合著对折计算。著作须明确标注KY.COM字样。

(9)出版教材:国家(部)规划教材 100分/部,省级规划教材计50分/部,需提供有关立项支撑材料。其他公开出版的教材计25分/部,(我校教师为第一主编)。

(10)艺术创作:获奖作品按如下标准计分:

入选作品按如下标准计分: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和中国美协(或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性年度大展的作品,计20分。入选文化和旅游部或中国美协(中国书协)举办的全国性综合展览的作品,计10分。入选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和专业协会举办的展览作品的计5分。

获奖作品按如下标准计分:文化和旅游部和中国美协(或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性年度大展的作品,金奖计50分,银奖计30分,铜奖计15分。湖北省政府部门、湖北省美协举办的展览作品,金奖计30分,银奖计20分,铜奖计10分。襄阳市政府部门、襄阳市美协举办的展览作品,计10分,

(11)咨询报告(调研报告)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被市级领导批示每篇计10分,被省级领导批示每篇计20分;依据咨询报告,被市级党政部门采纳并形成文件的每篇计20分,被省级党政部门采纳并形成文件的每篇计30分。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包括:咨询委托书或咨询项目批文、省市级领导批示或省市级党政部门采纳证明、咨询报告及形成的文件等。

(12)通过学校审核上报且获得科研成果奖(仅指政府奖)的按如下标准计分:国家级一等奖计150分/项,二等奖计75分/项,三等奖计40分/项;优秀奖20分;省部级一等奖计50分/项,二等奖计30分/项,三等奖计15分/项,优秀奖5分;市厅级一等奖计10分/项,二等奖计5分/,三等奖计2分/项,优秀奖1分。

备注:

1.当年新进教师不计算科研工作量;

2.当年离职教师在校时间满半年的,计算科研工作量;

3.科研人数以当年开学初各系人数为准;

4.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我校教师为成果第一署名人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提交研究报告。

5.科研团队(科研平台)的考核根据相对应的考核办法开展,科研团队的认定以当年立项文件为准。

6、认定论文是否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以论文发表的日期是否在北大核心期刊名录的有效时间范围内。有效时间范围是指从期刊名录出版时间的下一个月开始至下一版期刊名录出版时间的当月为止。

7.中未涉及到的项目、成果等,经学术委员会认定计算。

相同成果,按就高原则计分,不重复计分。

(二)年终考核指标

1.目标责任书:(1)遵守学术道德。 (2)科研业绩达到各系科研目标值。

2.年终考核总分为100分。

考核指标

考核方法

得分

日常管理(40分)

(1) 按质按量按时组织完成科研成果、科研数据统计报送等工作,计10分未按时完成报送工作的,每一次扣1分;

不认真严格进行审查经科技处审查存在数据错误、漏报、错报、重复上报、不符合学校文件管理规定的等严重问题的,每次扣2分,三次以上该项得分为零。

(2) 重视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计25分。

在项目组织申报中,不认真严格进行形式审查经科技处审查存在严重问题的,按如下标准扣分:国家级项目每项扣10 分,省部;级项目每项扣5 分,市厅级项目每项扣3 分;三次以上该项得分为零。

(3)积极对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基本目标2次,计2分。每增加1次加1分(以科技处网站稿件为准)。(5分)

超科研业绩(60分)

超科研业绩率最大值K计60分;

超科研业绩率单标准分M=60/K;

备注:

各系超科研业绩率Kp = (各系科研业绩总值-各系年度目标科研业绩)/各系年度目标科研业绩分:

科研业绩=科研团队建设与科研平台建设总分+科研项目与科研成果奖励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