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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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毕业生毕业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11-25 发表者: 点击:[]

各系:

为加强及规范我校毕业生毕业实习管理,提高学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号)的精神及我校《KY.COM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办法》(院政发教〔2018〕22号)的规定,现就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习课程管理。毕业实习为本、专科生的必修课程,不能申请免修;本科生考研、专科生专升本升学类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实习时间,但毕业实习总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二、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各系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做好日常的指导和检查管理,指导教师的指导、检查频率不得低于每月2次。

三、加强做好学生权益保障。各系要与实习企业紧密沟通,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安全健康的环境,不得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财务和证件。

四、加强跟岗、顶岗实习管理。对开展集中实习的,各系要与实习单位紧密沟通,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要保障顶岗实习学生获得合理报酬的权益,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顶岗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