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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0-06-05 发表者: 点击:[]

各系、各单位:

2020年度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以前获得立项,已完成研究项目工作且按研究计划在2020年12月之前结题的湖北省教育厅相关项目和KY.COM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条件

在规定期限内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可申请结题: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要求相符。

2.结题的项目要有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完成并署名“KY.COM”的成果,且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成果应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

4.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湖北省教育厅****项目(含立项编号)”“KY.COM科学研究项目(含立项编号)”等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具体要求

1.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6月2日--6月26日。

2.成果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论文材料关于项目信息及论文名称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

以上项目研究成果时间从立项之日开始到申报结题之日,前期研究成果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3.材料装订方式:省厅按照封面、目录、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审阅表、项目结题报告书(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处下载)、成果复印件,装订一册(A4纸双面打印,成果附件、项目结题报告书单独放)。

校级按照封面、目录、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评审表(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处下载)、成果复印件,装订一册(A4纸双面打印)。

4.各相关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六份)至科技处,并将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打包后统一发至我处邮箱(lgxykjc2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