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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七一”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8-06-13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全校共产党员在推动党建规范建设年中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后,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与名额

全校共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其中先进党总支1个,先进教师党支部2个,先进学生党支部1个;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评选党建活动特色奖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与党建活动特色奖不重复评选。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全校正式党员,拟表彰名额为全校正式党员人数的10%,共计26名,其中教工党员15名,学生党员11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党总支委员、教工党支部委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部门工作人员,拟表彰名额8名。

以上各类表彰的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组织整体工作成绩突出。

2.积极落实学校党建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能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创性落实相关工作。

3.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明确的要求,党内活动有严格考勤;支部学习有计划、效果好;在党的民主生活会中,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支部书记“双带头人”作用发挥好,支部能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心群众的思想和生活,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凝聚力。

5.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有计划、效果好;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6.党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成效显著,充分发挥党员积极性、创造性,积极探索和创新党支部工作的新方式、新模式,取得良好成效。

7.师生反映好。党建工作贴近部门和师生党员实际,得到广大师生拥护;关心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党员队伍建设良好,干群关系、师生关系和谐,师生对党组织班子满意率高。

(二)党建活动特色奖评选条件

为进一步加大党建工作创新力度,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特设置“党建活动特色奖”,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党建活动特色突出,内容新颖,具有创新性。

2.党建活动重点明确,特色鲜明,具有典型性。

3.党建活动便于开展,值得推广,具有实践性。

4.党建活动立足实际,服务发展,具有实效性。

(三)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坚持加强党性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带头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4.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学校和谐稳定作贡献,业绩突出,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出色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2)在学校管理、服务工作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反映良好。

(3)学生党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在校园文化建设及其他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6.中共正式党员。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

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勤政廉洁、以身作则,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善于团结同志。

5.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从事或兼职党务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

1.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本单位公示无异后,向学校党群工作部推荐。

2.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特色奖。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或自荐本单位参加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特色奖评选。学校成立由相关校领导、党务部门和党员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听取各单位自荐理由(交流党建工作经验),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特色奖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

3.事迹展示。6月中下旬,党务工作部门、各党总支采用宣传橱窗、网站、校报、广播台、微博微信等形式,展示先进典型经验和模范事迹,在全校形成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奋进、务实创新,为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作出贡献。

4.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进行表彰。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特色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在“七一”前后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组织开展“七一”评选表彰活动,创建是根本、是关键,评选表彰是手段、是举措。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创评活动变成选树先进典型、发挥激励作用的过程,通过创评活动使党员干部在履职水平、精神面貌、工作业绩和群众的满意度上有新提高。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条件,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提高透明度,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要加强对“七一”评选表彰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动态和涌现出来的各类典型,为评选表彰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一线的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倾斜。

3.把握时间,确保进度。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着手进行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6月20日前将推荐报告、推荐审批表和先进典型的事迹材料报送至党群工作部。联系人:喻洁;联系电话:3807929;电子邮箱:718892764@qq.com。

附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KY.COM“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

3.KY.COM党建活动特色奖申报表

4.KY.COM“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5.KY.COM“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KY.COM委员会

2018年6月6日

主题词:七一 表彰 活动 通知

──────────────────────────────

KY.COM党群工作部 2018年6月6日印发

──────────────────────────────

共印20份

附件1:

KY.COM2018年“七一”表彰名额分配表

单 位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

党务

工作者

先进

党总支

党建活动特色奖

先进

党支部

学生

教师




学生

经济与管理学系

2

2

1

1

2

1

2

人文艺术系

3

3

1

外语系

1

1

1

建筑工程系

2

2

1

机械与汽车工程系

2

1

1

电子科学与信息

工程系

1

1

1

直属教工一支部


2

1




直属教工二支部


1

直属教工三支部


1

1

直属教工四支部


1

合计

11

15

8

1


1

2

说明: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名额不超过基层党组织总数的20%。